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3.本科插班生:6-10个月
备注: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我校奖学金名额如下:
1.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名。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3名。
3.本次申请一并推荐2025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不占上述推荐计划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报名方式
1.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0-17日14:00前,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2.申请人在完成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后,须同时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请材料完全一致,按项目选派办法中的顺序整理,正反面打印。纸质材料需提交我校国际交流中心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所在学院或部门出具申请人《XX学院/部门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申请资格、思想表现、外语水等,须加盖学院或部门的行政公章和党委公章。
4.所有纸质版材料需要分别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国际交流中心邮箱dtdxgjjl@163.com,文件名称统一为:申报项目+申报人姓名+学院+电话。
5.以上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六、评审及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七、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6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受各类因素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八、项目咨询
1.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电话:010-66093559/3933
邮箱:ouyafei4@csc.edu.cn
九.学校受理时间、地点及要求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
地点:行知楼1233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352-7958009
电子邮箱:dtdxgjj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