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简介
一、 机构简介
国际交流中心是山西大同大学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外事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合作不断深入。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学生、对外引智、国际科研合作、出国考察等各项外事工作全方位开展。今后,本中心将竭尽全力为多向拓展国际合作交流途径、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促进开放办学,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而努力工作。
1.历史沿革
我校的涉外事务管理部门于1992年设立外事办(挂靠院长办公室),院(校)办副主任兼任外事办主任。为了适应新的国内、国际形势,2004年学校正式成立了独立的处级机构国际交流中心(外事办公室)。2010年,大同大学外事处成立,并同时挂国际交流中心牌子,进行合署办公。2020年学校职能部门更名,外事处更名为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国际交流中心),2021年,统一称国际交流中心。目前国际交流中心下设出国(境)管理科和外教管理科两个科室。
2.基本情况
我校积极推进与境外院校和机构的友好合作。与来自美国、英国、爱尔兰、俄罗斯、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的22个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在教师互访、学生交换学习、实 习、合作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与交流。
我校积极引进优质教育,推动学校和谐发展。以多种方式通过吸引和聘用一批优秀的具有海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来校工作和短期外国专业专家来校讲学,达到引进与引智相统一。近年来,我校累计聘用来自澳大利亚、美国、英国、新西兰、俄罗斯、日本、德国和希腊等八个国家的近20名外籍专家教师参与教学工作,共接待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宾。境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做学术讲座和授课超过10场次。
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我校积极实施开放办学的方针,为我校学生提供多种赴境外学习交流的平台,设有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境外高技能培训、暑期带薪实习项目和假期境外研修等人才培养项目。
国际交流工作任重道远,在我校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国际交流工作将开拓更多的学术、教师、学生交流渠道,提高我校在海外的知名度。
二、部门职责
(一)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国家外事和国际交流方针政策指导下做好学校外事及对外交流相关工作;统筹管理全校外事工作,负责涉外联络和宣传;
2.为校领导提供学校国际化方面和其他方面的信息和建议;
3.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国际宣传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4.制定学校外事、外专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制度;
5.联络国外及港澳台大学,组织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监管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6.中外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校内宣传、推介,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选拔优秀学生公派留学;
(二)出国(境)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宣传有关出国(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纪律,制定学校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文件、规定;
2.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材料审核、报批;
3.国家公派奖学金和省筹资助出国等项目的申报;
4.履行全省外事专办员职责,负责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和山西大同大学的因公出国(境)衔接工作;
(三)外国专家管理
1.制定、修改、签署、监督学校与外籍教师的合同及学校国际交流方面文件;
2.外籍教师的选拔、联系、申报以及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管理;
3.外籍专家教师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
4.办理外籍教师来华工作手续、工作合同签订、工资和津贴发放;
5.监管境外专家的业务活动;
6.确定外国专家学者短期来访、合作交流计划的报批手续;
7.配合各单位开展外籍教师的教学评估工作;
8.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外事工作的外国专家工作情况;
9.制定、修改、签署、监督学校与外籍教师的合同及学校国际交流方面文件;
(四)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